从5月1日起,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可在其他地方处理
时间:2020-04-15
来源:人民网
近日,公安部修订有关规定,
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朱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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