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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交警二大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调解”解民忧

时间:2021-05-13 来源: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推队伍教育整顿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期盼,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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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9日,杜某驾驶苏MJ****号小型轿车与横过公路的行人张某玲相撞,致行人张某玲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后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争议较大,自行协商多次未果,并向交警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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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了解到当事人张某玲受伤出院后又患脑梗,行动极其不便,无法组织调解。随即,事故处理中队协调宝塔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上门调解”。为促使双方尽快达成协议,前期,事故处理中队积极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调委会多次研究赔偿数额、赔偿方式,制定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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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1日上午,事故处理中队联合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一方当事人共同来到张某玲家中,组织召开调解会议,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召开,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和各方当事人诉求,经1个多小时的现场联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

  张某玲及其家属对此次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并对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能够组织“上门调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责任编辑:qnbj